產品名稱
華東三省一市銀行匯票
產品說明
華東三省一市銀行匯票是在指定區域范圍內出票銀行根據客戶申請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產品特點
1.票隨人走,人到款到,憑票收款
2.轉賬匯票區域內代理付款行見票即付
3.跨系統提示付款時與出票行系統直連,款項解付安全,實時到賬
適用范圍
單位及個人客戶在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范圍內辦理各種款項結算時,均可使用華東三省一市銀行匯票。
辦理流程
1.匯票申請人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并加蓋在開戶行的預留印鑒;
2.銀行審核無誤,開立華東三省一市匯票,連同客戶繳費回單交付匯票申請人;
客戶申請開立現金匯票的,申請人、收款人雙方均應為個人,且必須交存現金;
3.匯票申請人將華東三省一市銀行匯票交付給匯票上記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可以將華東三省一市銀行匯票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背書轉讓時,收款人或背書人填明被背書人名稱和背書日期并簽章;
4.收款人(持票人)持華東三省一市銀行匯票、進賬單到開戶行辦理兌付手續,應在匯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簽章須與預留銀行簽章相同。
溫馨提示
1.華東三省一市銀行匯票有效期1個月,請于到期前及時到銀行辦理解付手續。
2.持票人應妥善保管華東三省一市銀行匯票,避免因破損、水洗等影響票面質量。
3.匯票喪失,失票人應及時向中國銀行申請辦理掛失止付手續。